【元朗襲擊】元朗站襲擊案兩人被控暴動罪 准保釋禁足元朗西鐵站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23 18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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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被告王志榮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元朗西鐵站7.21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,事後28人以非法集結罪被捕。1名54歲運輸工人及48歲電工同被控1項暴動罪,案件今(23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。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再訊。兩人准以3萬元保釋,期間禁足元朗站50米範圍。

首被告王志榮(54歲),報稱運輸工人,據悉為運輸公司東主;次被告黃英傑(48歲),報稱電工,據悉為電力工程公司東主。

次被告黃英傑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兩人同被控1項暴動罪,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日,在元朗朗日路港鐵西鐵綫元朗站內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。

據控方案情撮要指,案發當晚10時許,約50名白衣人在港鐵元朗站聚集,包括兩名被告在內,與黑衣人發生口角,雙方均有施襲,黑衣人投擲水樽、射水,白衣人則手拿木棍藤條等。現場閉路電視片段顯示,王以垃圾桶蓋向人施襲,黃則沒有配戴口罩。

至時上11時許,白衣人士向黑衣人施襲,從月台追至港鐵車廂中,造成車內人士恐慌,更有男子向施襲者跪地求饒,卻換來另一種襲擊。

控方續指,警方根據兩人的衣著紀錄拘捕兩人。王於7月22日在居所內被捕,警誡下保持緘默,黃則於8月3日離開香港時被捕,警誡下承認到過元朗西鐵站,與在場人士發生爭執,並曾進入月台。

控方表示,案中有50人被襲,其中24名受傷人士已錄取口供,傷者分別頭部、四肢均報稱受傷,傷勢包括觸痛及骨折等。

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0月25日作進一步調查,控方反對被告保釋。

兩被告申請保釋獲批,裁判官准許兩被告以3萬元保釋,期間不得離港,須交出旅遊證件,遵守晚上10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,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,期間不得進入元朗西鐵站及其外的50米範圍。